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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的实施方案
作者:wanglaoshi  来源:余杭实小  发布时间:2008-06-11  点击率:
 
 

余杭区实验小学党支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

“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的实施方案

今年七月一日是建党八十七周年纪念日,六月份是我区第十六个“党建月”。根据区委组织部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二〇〇八年度“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今年我校党支部“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1.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章》,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教育;

2.    深入学习贯彻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 “传承良渚文化,弘扬余杭精神,推进思想大解放”大讨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创业创新意识,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区,合力打造“品质之城、美丽之洲”;

3.    围绕中心工作,发动广大党员投身到推进新课程改革活动中,激发广大党员在推进城市化、教育现代化中的热情;通过开展党内“双争双评”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党员的宗旨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推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办法,重点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章》和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和教师,集中进行一次以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教育。组织党员立足新形势、新起点,围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活动,通过读原文、议专题、写心得等形式,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品德修养、发杨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题学习交流活动。要组织党员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探索和创新“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2、认真组织开展“双争双评”活动。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和党员先进性标准,在党内广泛开展以“争创先进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双争双评”活动。采取党内评议和群众测评“双票制”的方法,进行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员活动,认真评选出先进先进人和事。积极开展以“党政班子建设好、党员队伍发挥作用好、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好、制度建设好、教育教学质量好、精神文明建设好”为主要内容的“六好”支部创建活动;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的教育和提高。

3、集中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各学校实际,围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建党八十七周年活动。要积极发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开展“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清洁绿化健康文明”、社区党员“双报到”、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平安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各项面向社会、家长和师生的社会服务、教育、扶贫帮困等党员志愿服务。要深入开展“党组织帮党员、党员帮党员”活动,完善落实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爱机制。在“党建月”活动中,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活动。要发动党员教师立足本职岗位,按照“师德的表率,育人的能手,教学的行家,服务的榜样”的先进性要求,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发展意识,树立新时期党组织和党员的新形象,展现新风貌。

4.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要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阵地建设好和群众反映好”的“六好”标准,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三、“双争双评”工作有关事项

1.对照标准,明确评选条件。根据教育局党委文件精神,在今年的“双争双评”活动中,我校将评选出2008年度优秀党员1名、党员积极分子1名。党支部积极申报上级优秀。同时,要对照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和三类党支部的主要表现,认真开展“双争双评”工作,并对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确定定格意见。支部定格意见为一类、二类、三类;党员定格意见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掌握方法,规范工作步骤。要召开支部评议会议,采取党内评议和群众测评“双票制”的办法,对党员和党支部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进行,群众代表与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原则上与本支部党员人数比例为1:1,支委会综合评议和测评情况,确定支部等级和每名党员定格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核。

3.把握结构,倾向一线党员。在“双争双评”活动中,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党员积极分子要以基层一线为主,严格控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评选比例。

4、严格政策,重视整改提高。通过“双争双评”活动,使每一个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宗旨观念,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品德修养,永保党的先进性。对不符合党员要求的行为和思想,要认真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格按照程序,作出相应处置。

四、工作附件

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进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党的组织设置合理,工作特色鲜明,机制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党员队伍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衷心拥护。能够围绕全区教育工作大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刻苦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和教育政策法规,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在推进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党的宗旨,心系群众,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积极带领群众创业创新;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奉公,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附件2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  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动摇,缺乏革命意志,长期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的。
2、政治立场不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怀疑、抵触态度的。
3、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公开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甚至传播政治谣言的。
 4、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丧失党的立场,对违法违纪行为、坏人坏事和消极腐败现象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的。
 5、贪生怕死,当国家和集体财产及人民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而是退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6、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
 7、信仰宗教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组织观念淡薄,在变动单位转移组织关系或在流动择业的过程中,没有特殊原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个人保留六个月以上的。
 9、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10、组织纪律性不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纪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议和决定,压制民主,搞打击报复,严重侵害党员的民主权利和群众利益的。
11、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不关心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12、工作事业心不强,经常旷工,消极怠工,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3、不思进取,好逸恶劳,无所作为,在教育、教学、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能起群众表率作用的。
14、带头参与越级上访,参加群体性闹事,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后果的。
15、思想品质恶劣,经常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搞宗派和小集团活动的。
16、道德品质败坏,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有偿家教、炒股票等;生活作风腐化,婚丧大操大办,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7、个人主义严重,假公济私,损人利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荣誉的。
18、参与赌博,偷税漏税,失职渎职,违法经营,侵占国家集体资产,破坏山林,污染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国策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有庇护、支持亲友违法乱纪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的。
19、在这次“双争双评”活动中,态度不好,消极抵制,拒不参加教育活动的。
20、有其它不遵守《党章》规定,且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行为的。

 

 

附件3

三类党支部的主要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应定为三类党支部:

1、党支部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难以带领群众发展教育和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

2、支部工作政治纪律性不强,不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群众不力,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

3、支部工作长期被动落后,制度不健全,活动不正常,且无发展规划和目标措施的;

4、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以权谋私、挪用拖欠公款、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问题的;

5、党员作用发挥较差,党员参赌、信教较严重的;

6、校务不公开、学校乱收费、财务管理混乱,干群矛盾突出的;

7、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治安状况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

8、违法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国策,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9、党员发展无规划,二年内没有发展党员,且至今无培养对象的;

10、上年定为三类党支部,经过一年整改,仍无明显转变的。

 

附件4

余杭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支部(总支)工作评议表

序号

     

评议

1

领导班子建设

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按时进行党组织换届。

 

2

学校干部管理规范,选拔任用干部手续齐全,按规定开展学校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述职评议,积极参加干部培训。

 

3

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平时工作经常通气。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班子民主生活会。

 

4

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后备干部培养计划,落实后备干部培养措施,并建好后备干部档案。

 

5

思想政治建设

按照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要求,结合实际,落实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

 

6

积极开展“学习新党章”活动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员学习积分制度。

 

7

全面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日谈心谈话”制度。

 

8

基层组织建设

重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制订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年终搞好工作总结。

 

9

党员档案、名册齐全;党员去向清楚,无去向不明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规范。

 

10

认真制订党员发展规划,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健全;全面落实推荐入党“双推制”,发展党员“公示制”,表决入党“票决制”。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11

党费管理规范,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上缴党费及时,每季度上缴一次。

 

12

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健全; 支委会每月一次、支部党员会全年不少于六次(其中民主生活会不少于二次),党课教育每年二次,支部书记上党课一次。电化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党员活动正常。

 

13

认真开展“党建月”和“双争双评”活动,有“双争”规划和目标,工作有布置,成校明显,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和整顿三类支部。

 

14

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规范,每个支部有党员活动室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党员电化教育有专人负责,管理规范,组织党员观看全年不少于六次。

 

15

积极推行党员先锋岗制度,学校党组织积极创建党员示范岗。

 

16

认真落实社区共建机制和“双报到”制度,党组织能积极参与社区共建,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 “扶贫帮困”活动,认真落实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各项扶贫、帮困、结对关爱机制。

 

17

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措施。

 

18

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招生、收费工作规范,无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

 

19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计划,开展“平安校园”、“文明学校”等创建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措施得到落实。

 

20

积极开展满意学校创建,并结合满意学校评选活动,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活动。

 

21

年度内无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2

其它工作

重视青年学生的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建带团建、工建作用和业余党校的教育作用。

 

23

重视群团工作,每年有二次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并作专题研究。积极采纳工会、共青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24

重视老干部工作。老干部工作有分管领导,两项待遇得到落实,老干部活动正常,做到节日有慰问、平时有走访。

 

25

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国策,搞好计划生育教育与宣传,无违反现象发生。

 

26

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各类表格、材料、统计资料等上报及时准确、组织工作台账齐全,档案资料装订完整。

 

27

信息上报及时,全年上报组工信息不少于6条,其中在各类媒体宣传不少于3篇;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一篇,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8

充分重视人才(名优教师)工作,有人才培养计划、措施,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注:评议采用等级制(A优秀、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支部定格:一类、二类、三类

 

 

附件5

余杭区直属学校(单位)党员评议支部情况汇总表

    (盖章):                                                      

党组织

名称

 

党员数

 

参加评议人数

党员:

群众:

综合

评议

情况

 

A(优秀)

B(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