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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实验小学第六届工会换届改选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九条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 、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工会筹备组负责。
二 、凡是本校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三 、工会委员会设委员5名,实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列。
四 、会员大会须有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能进行选举,否则选举无效。
五 、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若干名,负责监票,计票和唱票工作。监票人名单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六 、大会选举工作由监票人代表负责主持进行。
七 、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八 、参加选举的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如不赞成,在该候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X”;如弃权不作任何标记;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所列空格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O”。
选票一律用黑色、蓝色的钢笔、圆珠笔填写。标记符号要准确清晰,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不予计票。
九 、投票前首先由监票人当众检验票箱,经检验无误后,方能进行投票。
十、投票时,先由监票人当众投票,然后参加会议的会员依次在指定的票箱投票。因故未能参加选举的会员,不能由其他会员代填、代投选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场清点选票,所投选票数额等于或少于参加选举人数,选举有效,多于参加选举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在确认选举有效后,监票人负责做好唱票、计票等工作。
十二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能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情况,宣布选举结果。
十三 、填写《工会换届改选工作报告书》,报教育局工会审批。
十四 、本选举办法经校工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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